返回重庆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重庆市酉阳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图片新闻 >  正文
“酉阳青蒿”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
2007-06-13 14:57  文章来源:酉阳县经贸委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“酉阳青蒿”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
5月23日,中国疟疾防治药物研究工作协作(5.23项目)40周年纪念暨“酉阳青蒿”(地理标志产品保护)标准研讨会在酉阳县隆重举行。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、新闻记者120余人应邀出席了会议。会上,“酉阳青蒿”(地理标志产品保护)标准获得与会专家一致认可,市质监局副局长喻维嘉在会上宣读了《国家质监总局关于批准“酉阳青蒿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》。至此,“酉阳青蒿”的品牌之路迈出了最关键的一步,对酉阳县打造“世界青蒿之都”具有重要意义。
40年前的5月23日,为帮助越南政府度过疟疾繁衍的难关, 我国政府在周恩来总理的主持下,成立专门研究小组――中国疟疾防治药物研究工作协作(5.23项目),寻找疟疾的药物。经过小组科研人员的艰苦探索,终于在找到了青蒿素是治疗这一疾病的特效药物。而酉阳青蒿早在1982年就确定了地位,酉阳县的野生青蒿中青蒿素含量在5-8‰之间,家种青蒿含量更高,据了解为世界之最,现在,酉阳更是享有了“世界青蒿之都”的美誉。举行“酉阳青蒿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准的研讨活动,是我国开展“5•23”项目40周年纪念的最好方式。
今年,酉阳青蒿种植遍及32个乡镇,涉及农户达4万多户,种植面积达10万亩左右。“酉阳青蒿”现在正在成为酉阳的一张名片,一个品牌,对支持新农村建设,构建和谐酉阳,做大产业化,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。
               酉阳县经贸委  刘洪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 网站管理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  Email: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 内容组织:重庆市酉阳县经贸委      联系人:刘 洪 电话:023-75552245    Email:
 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:陈 佳 电话:010-51651200-666 Email:chenjia@ec.com.cn